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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出口特快专递邮件的分拣封发

国际出口特快专递邮件的分拣封发

(一)收寄局(开办局)向经转局封发处理
1.规格检查
收寄后的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在发往经转局之前,首先应进行规格检查,检验特快
专递邮件是否符合各项规格标准,然后才能进行封发处理。如发现不符情况,除违反
禁限规定不能寄发的物品,必须退回寄件人外,一般应尽可能代为更正补发,发往前
途。规格检查的项目有:
(1)查寄达国是否通达特快专递邮件。
(2)查重量、尺寸是否符合规定。
(3)查内件是否属禁限寄物品和违反规定的物品。
(4)查特快专递邮件封装是否与内件相适应。
(5)查详情单书写规格、项目是否齐全、正确。
(6)寄达(地区)要求随附单式是否齐全。
(7)必要的业务标识,如“信函”等是否标注。
(8)是否加盖“EMS”字样的特快专递收寄戳记
2.登单
(1)出口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在国内转发,应使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封发清单”
(邮特2006)登录特快专递邮件,一式两份,正份随特快专递邮件发出,副份存查。
(2)封发特快专递邮件清单应按每一接收局分别编列总包顺序号(不可同国内特
快专递邮件总包混用一套号码),每年更换一次。在每年封发1号总包时,应加注上年
末次总包号。如300\/1,清单单头上要加注“国际”字样。
(3)登单时,先登信函、文件类特快专递邮件,后登物品类特快专递邮件。手工
登单时,所有13位数字和字母必须全部登录“邮件编号”一栏,对于“退回、误发、
撤回、公事”等特快专递邮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4)信函、文件类特快专递邮件要按登录的顺序排列,登毕用绳捆扎整齐,清单
正份放入“清单套”(邮1205)装入总包内发走。
(5)封发特快专递邮件总包只能一单一袋,不可一单多袋。
3.信息发送
(1)各微机站点局在封发处理出口国际特快专递邮件时,应使用计算机国际特快
专递邮件处理功能作业,以保证出口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封发信息的发送上网。封发信
息包括:总包原寄局、寄达局、总包号、封发日期和邮件号码,如果收寄信息在此之
前未予采集上网,则该局还应将有关各项信息录入微机上网
(2)非微机站点开办局在总包封发完毕后应立即制备封发清单和详情单副份留存。
原始封发清单和详情单第二联应尽快利用国内特快公事寄送指定的信息录入局。各省、
区、市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将上述局将封发清单第二联传真发至相关信息录入局,
而不寄送原始文件。各录入局收到上述文件后,应立即将收寄、封发信息录入微机上
网。
4.装袋
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在国内转发时应使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专用袋,不可使用国内
普通邮袋和省内通用袋。应根据特快专递邮件数量和体积选用合理型号的邮袋,如发
现油污和袋身有破洞(其破口超过2厘米以上或破口非机器缝补则不能使用。使用
时,先用三角看袋法检查袋内是否有遗留特快专递邮件和物品,特快专递邮件入袋须
由双人会同进行,并要执行三核对制度(特快专递邮件、清单和袋牌相互核对),防止
整袋误发。每袋连同袋皮的最大重量一般为42千克,内装易碎或流质物品,每袋最大
重量不超过17千克。
5.封袋
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在国内转发时使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牌”(邮特2009),袋
牌上填明接收局、寄发局、总包号码、重量:对航空发运的要加拴航空袋牌,并注明
航空路由为区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牌上加注“国际”字样:袋牌填写要清楚、
正确,使用规范汉字,不得涂改。扎袋要使用没有接头的蜡绳,捆扎时要接近特快专
递邮件,用猪蹄扣牢固扎紧。在绳扣上垂直拴挂袋牌,穿上铅志,再将绳子交叉打结,
然后横夹铅志,务使钢模上的刻字全部清晰地横夹在铅志上,印志不全或不清的应予
重封:铅志轧妥后,多余绳头要剪去,保留2~3毫米。
6.制作路单
(1)交航空发运路单
交航空发运的应填制“国内特快专递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邮特2012)
一式四份。一份签收后留存,三份随特快专递邮件袋交运输部门。路单的上方应编列
顺序号(每年更换一次),填写寄发局名、接收局名、总包号码、总包袋数和重量,并
结出总袋数和总重量,单头上加注“国际”字样,加盖日和寄发人员签章(或签
名)
如果交联航或航陆互转的特快专递邮件总包。应在路单和相关袋牌上加注“某局
联航”、“某局转航”或“某局转车”字样。
(2)交火车发运路单
交火车发运的应填制“国内特快专递收友邮件路单”(邮特2010甲)一式三份,
一份签收后留存,二份随特快专递邮件总包交运输部门。路单应编列顺序号,登列寄
发局名、车次、总包号码、原寄局名、袋数,并结出总袋数,单头上加注“国际”字
样,加盖日戳和寄发人员名章(或签名)。
(3)单、袋勾核
路单缮制完毕,要有双人会同将相关总包和路单上所登节目逐项勾挑核对。如因
错登更改,应由经手人盖章证明,无误后交运输部门签收。
(二)经转局向出口互换局封发处理
1.总包和邮件的核对
(1)经转局收到开办局封发的出口国际特快邮件总包后,应根据路单和封发清单
对总包和所装寄邮件进行核对,发现不符情况应在原始封发清单上批注并及时缮发验
单通知原寄局。
(2)各经转局应利用计算机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功能进行路单和封发清单对总
包和所装邮件的核查工作。开拆时应根据封发清单将总包原寄局名、总包号码及邮件
数量等信息键入计算机,然后采用光学识读办法将每一邮件号码录入微机。
当进口邮件信息已先于实物到达时,计算机能自行予以核对并打出查核结果。如
果进口邮件信息尚未到达,则应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原始清单与实物邮件的勾核:
①由计算机打印出实收邮件清单,人工与原始清单勾核。
②将原始封发清单的内容人工键入微机,由计算机进行核对并打印出查核结果。
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后,总包接收开拆信息发送上网。
2.邮件规格查核
经转局对本区域各开办局的和本局收寄的出口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应逐件严格复核
把关,逐件查核下列项目:
(1)寄达国(地区)是否办理特快邮件业务
(2)封面书写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错写寄达国名和我国国名,寄达地名与国名外
文字母有无大写。
(3)封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超过重量、尺寸限度。
(4)是否加盖带有“EMS”字样的特快专递邮件收寄日戳。
(5)各种单式、标签、戳记和批注是否齐全,有无错用、漏附情况。
(6)退回邮件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应税特快专递邮件是否办理核销税款手续。
对以上项目如发现不符,可以代为更正补办的,应代为更正补办;无法更正补办
的,应附验退相关收寄局处理。
3.邮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发现详情单上未批注邮件重量和资费数额时,应代为补注重量,并验请收寄
局注意。对于漏盖和错盖“EMS”字样的特快专递戳记邮件,应附验单退回收寄局更
正。
(2)封装不妥致使邮件封皮破损,足以使内件漏出或影响内件安全时,应代为重
封后转发,并验知相关收寄局。无法代封的附验退回收寄局
4.邮件的验关处理
(1)经转局设有海关的,对各开办局发来的未办理验关手续的出口邮件应代为办
理报关手续。“文件资料”和“物品”类邮件由海关部门依照规定查验放行。
(2)如果海关不准出口,应在邮件正面或CN23报关单上加盖“海关不准出口”
字样的戳记,退回寄件人。
(3)如果海关对邮件的部分内件予以扣留没收的,经海关放行的部分内件可根据
寄件人的要求随附一份CN13扣留邮件通知单发往寄达国。一份通知单通过速递部门寄
送寄件人。
(4)如果海关对邮件整件扣留没收时,也应将扣留邮件通知单寄送寄件人。
(5)经转局未设海关时,应将邮件转发相关出口互换局交海关查验。
(三)出口互换局向国外封发处理
1.出口国际特快邮件在互换局的规格把关和有关规定
(1)出口互换局接收各经转局发来的国际特快总包时,对总包和邮件的核对、邮
件规格查核、邮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等均与“经转局向出口互换局封发处理”中的相
关内容相同。
(2)发现不符事项,除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均应验知相关经转局,情节严重的或屡
验不改的,副份应抄报相关省、市、区局和国家邮政局速递局。
(3)对未经相关经转局而直发出口互换局的邮件总包,互换局不予开拆,附验发
往相关经转局处理,同时验告寄发局。
(4)出口互换局对各局发来的出转口国际特快邮件,原则上应于接收的当日处理
完毕并转出。最迟于次日必须转出(对当日没有航班的寄达国除外)。
(5)出口国际特快邮件应分别对文件资料、物品按寄达邮政提供的经转关系和所
指定的接收互换局进行分拣封发。
(6)各互换局在向国外某一互换局封发首次国际特快邮件总包时,应附验通知国
外寄达互换局。并在验单中指明相关出口空邮袋的退袋接收局。
(7)对经转局发来尚未办妥验关手续的邮件,应代为办理验关手续。
(8)误发至我国的特快邮件,应在邮件封面加盖“Missent ”(误发)戳记,转发
寄达国家和地区。如寄达国属我国邮政非通达范围,邮件应迅速退回原寄互换局。不
论转发或退回,此类邮件均应随附CN65清单验告原寄互换局,转发时验单副份随邮件
寄送新的寄达互换局。
(9)进口特快专递邮件因无法投递而退回原寄局的应办妥国际退寄手续。特快专
递邮件上如贴有国内批条,应当取下,不可随特快专递邮件寄退。验关特快专递邮件
退回时,应办妥验关放行手续,对应税特快专递邮件要向海关办理注销税款手续。
2.登单
(1)封发出口国际特快邮件总包时应缮制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封发清单(邮特
1004)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装入特快专递邮件封发清单封套(邮特1005)内随
邮件封入袋内寄发如寄达邮政要求多附一份时应当照办
(2)在登列邮件封发清单时应对单内各栏详细填写。在对“文件资料”(D)和
“物品”(M)分封总包时,D表示信函、文件资料总包,M表示物品类总包。D和M
均应加注清单寄达互换局名后面。文件资料总包应从4001至4999号,物品总包应从
5001至7999号编列号码。不得出现5位数字总包号码。总包号码每年列换一次,在每
年封发第一号总包时,还应加注上一年末次总包号码(如4136\/4001)。寄发局、寄达
局(寄达局与总包寄达互换局相同时可以不填)、总包号码、总包重量、发运航班、经
转航站、封发时间和寄发邮袋数均应清楚登列。加盖日戳和封发人员名章。
封发清单不只一页时,还应注明清单页数。
登列结束,应在清单相关栏目内结出总数,其中公事、退回邮件的件数应另行注
明。当总包内包括多袋邮件时,清单上应注明总袋数。
(3)信函、文件资料类的邮件应尽量登列在一起并加以捆扎。
邮政公事、退回邮件应在备注栏内分别注明“Postal Service (或S.p.)、“petum ”
字样
误发至我国的特快邮件在备注栏内应加注“Missent' ”误发字样。
(4)邮件总包内附有CN44试单时,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封发清单上端应加盖“AT
TACHED CN 44字样截记CN44试单应随邮件封发清单一起寄发。“CN44试单”式
样见附录20
3.封袋
(1)每次封发邮件总包,应根据邮件的数量,合理地封成一袋或数袋。当总包内
邮件超过一袋时,信函、文件资料类邮件应与物品类邮件分别装袋。封发总包时应尽
量减少袋数,每袋连同袋皮的重量一般为20千克,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每个邮
件总包(一单多袋)的袋数不超过20袋
(2)封发出口邮件总包时,一律使用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专用邮袋。邮袋上印有
“中国人民邮政POST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字样和特快专递业务标识,
邮袋颜色为橘黄色和蓝色彩条相间,彩条宽度为5.5厘米,斜度为45°封发前应按规
定对邮袋进行检查。
4.袋牌
出口邮件总包,应拴挂CN35国际特快专递邮件袋牌(邮特1013)
(1)袋牌上除注明寄发局和寄达局名、总包号码、封发日期外,并应注明发运和
续运的航班号、续运和卸运航站及每袋的重量。重量以100克为单位,超过50克进为
100克,不足50克时应舍弃。
(2)当一总包包括有多袋邮件时,每袋的袋牌上还应加注本袋序号及所装邮件数
量,并应注明所装邮件性质,“D”表示内装信函、文件资料,“M”表示内装物品。
(3)装有特快专递邮件封发清单(邮特1004)邮袋的袋牌上,还应加盖“F”字
样戳记,以表明内装邮件封发清单。
(4)对于在同一航空公司的不同航线直接换机续运的总包,每袋还应加挂一枚
C42直接换机续运总包袋牌(邮2219丁)
5)在我国邮政与一些国家、地区的邮政间实行了对文件资料特快邮件和物品类
特快邮件采用不同的不平衡补偿费率的办法。在向这些邮政封发特快邮件时,信函、
文件资料与物品类邮件应分别封成总包。相关封发清单和袋牌上的寄达互换局名称后
面应加注“D”或“M”字样。
5.总包核对和信息上网
封发出口邮件总包时,除对邮件、清单、袋牌进行核对外,还应详细核对发运和
续运航班号及续运和卸运航站站名。
各出口互换局应利用计算机国际邮件处理功能进行出口封发作业,以保证国际出
口封发信息的采集和上网。
6.国际路单制作
互换局利用航空向国外发运特快专递邮件总包时,应登列“EMS CN 38收发航空邮
件总包路单”(邮特1014)。EMS CN 38路单应利用计算机制作,以保证国际发运信息
的录入和上网。“EMS CN 38收发航空邮件总包路单”登录式样见附录21。
EMS CN 38路单一般缮制一式七份,一份留存,一份由海关加盖“验讫”章后作为
“关封”随路单发交当地机场海关凭以放行:一份由民航签收后由邮局交接人员留存:
四份装入“CN45特快专递邮件总包路单封套”(邮特1015)内交给航空运输部门。
CN45封套上应填明航班号和卸运航站,并加盖日。“CN45特快专递邮件总包路单封
套”式样见附录22
出口国际特快专递邮件总包交当地机场直接出境的,关封可以随路单外走,不需
封葫芦袋。但需经国内运输,转由外地机场出境的,原寄互换局应将EMS CN 38路单装
入CN45封套内,然后将封套和关封一起装入葫芦袋发运。
7.关封
按照《海关对国际邮袋装卸转运监管办法》规定,对转运到其他设关地方的邮袋,
应当由起运地邮局向海关交验“收发邮件路单”一式两份,由起运地海关按不同出口
地海关顺序编号后一份留存,一份由起运地海关密封交由邮局随同有关邮袋运到卸运
地邮局,转交海关凭以监管核放。
为了执行上述监管规定,设有海关加盖“放行”(或验讫)章,用信封编号密封
后,随特快专递邮件发往寄达局转交海关凭以验收。路单经海关编列顺序号码并加盖
“放行”或“验讫”章后就称为关单;将关单装入信封密封的称做关封。由此可见,关
单是由特快专递邮件路单副份做成,其特快专递邮件节目与路单完全一致。因此,填
写路单时要仔细核对实数、总包号码和寄达局名,以免填写错误,造成关单与实物不
符,特快专递邮件不能及时转发。
按照规定,内装关单的关封应封入装有封发清单的特快专递邮件袋的颈口内,随
特快专递邮件一起发运。具体做法是:在特快专递邮件袋口扎封后,将关封放入,再
加扎一道封志,外拴特制的粉红色“关单袋牌”(邮2224),使邮袋变成葫芦形状,称
做葫芦袋。
为了便于查找关单,内装关单的葫芦袋应作为最后一袋登在路单的最后一行,并
在备注栏内注明“内装关单”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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